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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器:旧书

第111章 孔克南

地平线被朦胧推散,在崎岖中更显广阔寂寥。

他尽力喝下一杯掺了热果酱的甜茶,这味道简直不能再糟糕了。

而后,拍了拍肚子,感慨自己还活着。

他的“乐园”。

初春清早,天刚放亮的样子,野草上蒸腾起和暖的雾气。

一边,迂回着放尽库存。

孔克南忽然想到了那无臭无味的永恒框格,以及他的那些收藏。

他是在为他们剪影,仿佛美丽事物必有阴影。

他安心静待,看熏风招来蝴蝶。

但它们并非孔克南的目标,他看蝴蝶只是为了看而已。

又过了一会儿,孔克南终于还是走进了木屋中。

直到太阳即将下山,他才从木屋中缓缓走出。

他早已取下了帽子,拿在手上,额头上除了汗,还有血。

孔克南洗了把脸,然后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去了。

“我得和你谈谈。”

“不,离我远点。”

“很重要,一定要听。”

“让我走。”

“你一定要听。”

“闭嘴,走开。”

那只灰色的猫正站在一直狸花猫旁边。

狸花猫以聪明的捕猎技巧而著称,需要较大的运动空间。

这只狸花猫孔克南也认识,是他的一位老师养的,养的很好。

“你站在那里就让我不爽。”

那只狸花猫似乎非常不想和孔克南的猫说话。

说起来,能听懂猫说的话,这是孔克南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知道自己的猫能听懂人话。

“我又没烦你,我只是想和你说话。”

孔克南都觉得有些尴尬,他不明白自己的猫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已经听够了。”

“你一句话也没听哩!”

“因为我受够了你的胡扯。”

“相信我,不是胡扯,是真相。”

就这样没完没了。

如果同一节拍重复又重复,就会像这样平板沉闷,孔克南心中如此想道。

重复的行为,总是比意外的文字重复,更常见,却又很难找出来。

人说话是会重复再三,但单调会了无生气。

毕竟,故事是生活的比喻,而非用复制的方法寻求写实而已。

最大的罪恶就是烦闷,任何无聊重复都该减掉。

经验重复越多,效果越小。

就像第一个奶油冰淇淋好吃,可第二个就未必那么好吃了,到了第三个甚至可能就会觉得厌烦。

如果再吃更多的,也许还会因为恶心而吐出来。

事实便是如此,重复只会丧失力量,起反效果。

孔克南看着自己的笔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重复之节拍总会伤害初稿。

千万别脱鞋。”

脱鞋?

脱鞋就唱?

当然不是,这里只是在让读者们出戏而已。

“千万别妥协。”

看着窗外做白日梦不是创作。

唯有落到纸上,才有生命。

不管一句对白多平庸,先写下来。

写下每一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句子。

就像作者现在做的一样,尽管这一章的主角孔克南并非一个作家。

别等着你的天才突然醒过来送你一份礼物。

不断地将想法从头脑中请出来,带入现实世界,落于纸上。

这就是写作。

就算是再有经验的作家,也会有碰壁的时候。

看着节拍,意识到这段场景不存在完美选择。

这时他们得当机立断,别拿头撞键盘了,做决定吧。

“哪个是最好的?

有没有可能混合几个不完美,成为更好的选择呢?”

也许最后的选择不会那么理想,但至少它是接近的,相对而言也许还是最接近的。

但是现在,要修剪掉重复的枝节。

孔克南翻着手上的书,这也是他的一个娱乐方式之一,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天色虽然很暗了,但他此刻还不想去睡觉。

船坞之中,一个新手正在努力的修帆船桅杆。

就在这时来了一个老工匠,他看了看,给新手提了个建议。

a.“用力善用一个大钉子。”

b.“锤一个长钉。”

第一句正式得有点不自然,它迫使看的人思考其意义,因为钉子包括几十个不同的锋利度。

形容词“大”呢,可以指任何大过几寸的钉子。

至于“善用”,又是个模糊的动词。

再说副词“用力”,那就更是画蛇添足了。

总之,第一句话得转几下可能才搞得清。

但第二句话就不同了,它带有清晰且具体的意向,非常容易理解。

尽可能的避免那些带着形容词和副词的泛指名词和动词,孔克南当然学过这个。

他面带笑意的在“a”

下面的“b”上打了个钩,然后翻到了下一页。

就像你们从“a”看到“b”,是换了一行。

孔克南从第一个问题到第二个问题,刚好需要翻一页。

这一页上有一个故事,里面有段对话很不错。

孔克南拿笔划了线,又找纸记了下来。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她歇斯底里,就这么简单。”

“不简单,不。”

“我看见那个洞了。

她手掌中那个,你认为歇斯底里可以制造洞吗?”

“这已经是几十章的事了,她不是例外,她只是另一个受害者,你知道的。”

“是,是作者的受害者,那她就是无辜的,她属于作者。”

“这使你害怕吗?我想把她带离作者。”

“当然。”

“我们的身体30亿岁了。”

每个星期三早晨,是做标本的时间。

一如此刻他的内心。

那是春之生气的证明,孔克南心中十分确定这一点。

有一对父母,不太管教他;家常宠物是只灰色的猫,居然听人话。

到那天,他不必别人叫唤就自动起床,穿好灯笼裤,快步进餐厅用早饭。

而他的目标,那间小木屋,也已经近在咫尺了。

然而,此刻的他却忽然没有那么着急了。

蹲着小灯笼裤,在溪畔欣赏着风景,直到有了尿意。

他的时间被妥善切割与编排:安居在自己家中而有安适如归之感,是好孩子道德的一部分。

在所有学习中,他最喜欢的,还是研究人体。

孔克南的童年十分完美。

孔克南的帽子跋涉过雾海,又如同帆一般,导引他向那条世袭的浅溪。

旁边的“乐园”。

一到溪畔,就天宽地阔了,雾气丝缕飘荡在溪面之上,一些常见的黄白小粉蝶轻灵飞跃。

孔克南起身,挑了一处特别棒的、长着些许野莓丛的湿泥地边上。

一边感受大草原熏风吹过,鲜花与朝生之虫的气息带起湿泥地上阿摩尼亚的味道。

之后,戴上一顶帽子,扛起半人高的工具箱,独自走向屋外的大草原。

他毋须外出求学,也毋须向三座山头外的邻居借书回来抄。

而是,由父母为他花大价钱请来一流的老师,在他们那堪称庄园的家里随侍教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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