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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家子的青云路(科举)

第11章 第 11 章 江重涵不知道是该震惊古……

江重涵难得动了气,严厉地说:“她头上的伤口才刚止血!”

“她不是活人吗?这不是人命?”江重涵反问。

在现代,犯罪嫌疑人也要先被治伤然后才讯问啊!

倒是那少女费力睁开眼睛,双手撑着地面,费劲地翻身伏着,气若游丝道:“周大娘,贱妾……贱妾实与这位郎君素不相识,望您明鉴,勿要冤枉好人。”

“贱人,这里岂有你说话的份?”胖妇人竖眉骂道,扬手就是一记耳光,却被抓住了手腕。

哪怕是现代,当众讨论一个女性是不是第一次,也是侵犯隐私的事。在古代,贞洁对女性来说更是比命还重要。现在少女的清白被拿出来当众议论,一字一句不啻于沾了盐水的鞭子,抽打在怜姐娇怯单薄的身上。

江重涵忍不住皱眉,怜姐依旧伏跪着,语气异常平静。

“周大娘,妈妈,贱妾可以指天发誓,莫说偷人,贱妾平生连男人的衣角都没有碰过。若有一句虚言,叫贱妾天打雷劈、挫骨扬灰!”

“你……”胖妇人张口想骂,被周氏止住了。

“还想狡辩?方才不光是我,两位经验丰富的婆子都检查过了,你已非完璧之身!没有碰过男人,难道是你自己忍不住寂寞,偷藏了角先生?”

她冷酷地将少女最隐秘的秘密当众说开,比当众把少女扒光了更叫围观之人觉得刺激,一时周围什么眼神都有,都跟苍蝇闻到腥气似的。

“你们不要太……”江重涵才说了个开头,就看到怜姐扶着头上裹伤的汗巾,慢慢地从趴着变成了侧躺。

她的一双眼睛已经睁开,寒星一般,重复道:“无论你们信与不信,我什么都没有做,不是你们口中的淫|□□子!”

“是,我是悄悄把脚放了。因为我不想做暗门子接客,也不想去甚么伯府当个房里人,这个男人玩够了就送个那个男人。我想远走高飞,缠好了脚,我就走不远了!我偷学武功,暗地里勤加练习,指望着强身健体、练快脚程,能顺利逃走。我假意顺从跟你们上京城,是要在路上寻法子逃走,若不是你们突然在我水中下药,我也差点走成了。”

说着就要拉起他。

江重涵却摇头:“人命关天!”

“我奉命挑人去广宁伯府享福,扬、杭、苏三州遍地都是瘦马,要找甚么美人没有?比你美貌千百倍的多得是!我是念在与你|妈妈有旧情,才到徽州这地方来。你|妈妈院里十一二个女儿,年纪比你娇嫩又长得好的,难道没有?是念在你被耽误了几年,才可可地选了你。要看时,你三番两次找事推辞,我念在与你|妈妈的交情,也一直作罢。如此恩情,说是再造也不为过。”

这一字一句是冲着怜姐说的,可周氏的眼睛,却盯着江重涵。她语气本不疾不徐,此时骤然沉厉:“可你呢?”

在女人身后,还有两个穿着蓝色棉布衣衫、手持棍子的健壮仆妇,其中一个左手手背上三道鲜红的血痕,血迹还没凝固。两个仆妇往中瘦高妇人身边一站,立刻显出瘦高妇人的气势,像个贵妇似的。

“您听、您听!”胖妇人抬手,想扯住周氏的衣袖又被一眼吓得住了手,不住地说:“不是姘头,能刚巧路过?能出钱给个粉头治伤?又不是菩萨转世!”

“你不光悄悄放了脚,谋划出逃,竟还私下接客,没了清白!你自己说说,当如何是好?”

四周震惊不已,窃窃私语起来。

“原来不光是粉头,还是个瘦马。”

粉头就是妓|女的别称。

朱大昌登时为江重涵不值:“涵哥儿,别脏了你的手,别管了,走吧。”

四周都是穿着棉布衣裳的百姓,不是外乎蓝、皂、青、白四种颜色,衣服上别说绣花了,就是花纹也少,女性头上顶多戴一支银簪。这女人年纪大约四十出头,身上穿了件绿色立领长袄和酱色裙子,长袄布料鲜亮,上面布满折枝团花暗纹。不仅如此,她头上还戴着银丝狄髻,上边插了两支金钗,手上也戴了个细细的金镯子。

胖妇人十分认形势,不跟他动手,只是冷笑:“呵!郎情妾意……”

后面的话被周氏一眼止住了。

“怜姐,你自小看着,也当明白,若不是你|妈妈早早传信与我,说你色艺双全,指望找个好人家享福。身为行院女儿,你早已被梳笼,如今残花败柳,任由脏的臭的作践,岂能安安稳稳长到十六岁?”

“原来要献给伯府,好一份富贵前途,她竟不珍惜,私下没了清白。”

“啊呀!竟私下接客,好生淫|贱,怕不是个天生的婊|子。”

周氏看着江重涵,没有说话。

“周大嫂子!”胖妇人瞬间迎上去,弓着腰指着江重涵说:“您瞧,着实不是我私下找人梳笼怜姐,这可不就是贱蹄子的姘头么?”

一听到“梳笼”两个字,四周的人全明白了:“原来是个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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