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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疯狗

第12章内幕

“他命太好,他命又太不好。”

沈万三一旦上告,又值新法颁布不过半年,户部尚书就成了那个给猴看的鸡,乌纱帽丢了还是轻的,怕是要廷仗五十,命都保不住了。

因此,户部以“缺少牌号注册费”为由,通知顺天府衙抓了沈万三。

索菲亚说完,脸上也不禁露出一丝茫然:

“这煤山以新法而言,他必须要;但以身份而言,他又要不得。”

这样的人,大明朝都没有几个吧!

是皇帝本人吗?是哪一位皇亲国戚吗?又或者是哪位大臣?

宋七正看向索菲亚,苦涩问道:

“若是如此,三哥离开了京城,就真能保一生平安吗?”

索菲亚沉默,良久之后,说道:

“其实,我若拼了母妃和我在宫里的一时安稳,也能救他,但我与他并无这种交情,不愿去做。宋公子,我终究是做不到你那般公义,愧对你的救命之恩了。”

宋七正正低头闭眼沉思,似乎并未听见公主的话似的,没有回答。

他的脑海里闪过昨天到今天的一幕幕,试图找到一丝缝隙,破解这难堪的结局。

沈万三与户部签订采煤协议,却因勘探出的煤山储量太大,以至于有贵人下场抢夺。本来不过是官欺民怨,却因一部《大明新法》,万事皆休,沈万三不得不要,又不能要。

沈万三、户部、贵人、新法......

沈万三相对户部,是弱小的;户部相对贵人,又是弱小的;贵人相对新法,也是弱小的。

但新法,偏向沈万三。

难道还要向上次一样,闯顺天府衙,大闹京城吗?

不行!

这次与上次截然不同。

弑师案中,皇帝有心救自己女儿,这才被他取巧成功。

但这次,说不得皇帝也想要那煤山,说不得“贵人”就是皇帝的某位亲人,他再大闹京城,无异于找死。

原来,这就是皇权么,大于人命,大于新法,大于天。

这是一个皇权至上的世界。

在他低头沉思的这段时间,周身气势陡然浩荡,绿光缓缓蜕变,青色始现,并发出璀璨光华。

青色愈来愈浓。

儒道第三境:官吏境。

他破境了!

索菲亚站立一旁,看着环绕在宋七正周身的浩然青气,满脸复杂。

据她所知,儒道官吏境界的突破,每个人的体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都“通透”了“某种”“道理”!

通透,是谓深入骨髓,不可磨灭;

某种,是谓不必全面,一点即可;

道理,是谓个人信奉的真理,不必对,但要信。

武唐年间,有一酷吏,唤作来俊臣,不善读书,却是万中无一的儒道修炼奇才。

他编成《罗织经》的那

天,一日跨过儒生境、乡贤境、官吏境,直至大儒境,震撼世人。

索菲亚曾问父皇,为何这样的坏人也能成就“大儒”,父皇却说:

“这样坚定的人,难道不该成就大儒吗?”

她时至今日也没能完全理解父皇的话,但却认识到一点:

儒道之道,既可以是让人振奋的道,也可以是让人绝望的道。

宋七正临痛苦之时,破官吏之境,不知他悟透的是让人振奋的道呢,还是让人绝望的道呢?

索菲亚正想着这个问题,又看向宋七正,不由得呆住了。

只见那股缠绕在他周身的青气,竟缓缓消散,又蜕变为绿色了。

这境,不破也罢!?

却说宋七正沉浸在自己的所思所想之中,眼神可怖。

“皇权至上吗?”

“是的!作为个人,力量太渺小了,倒不如融入到这皇权之中,成为它的一份子。只有成为它的一份子,才能在这个从不公正的世界,活下去。”

宋七正犹如掉入万丈深渊,只有一条名为“皇权”的绳索可以救他性命。

他不想去抓,却越落越深。

不,不对!

宋应星、沈万三、李时珍、维萨里的面容依稀出现在他眼前,若是皇权至上,那他们,又算什么?

他们是时间大海中的人类光芒,呃,要不去掉沈万三吧。

皇权并不至上,至上的只有那个掌握皇权的人。

可我又不掌握皇权,又何必去撑他人场面!

皇权,工具罢了。

我若有时,不妨一信;我若没有,狗屁不是。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向索菲亚,咧嘴笑起来:

“殿下,我找到办法了!”

“这办法,就在《大明新法》里面。”

本站网站:

新法初颁,并无多少人晓得,又是刑部的管理范围,户部的人还是按照以前的风格做事,退还沈万三一万两千两的勘探银子,沈万三又收了这银子,此事结束。

但巧就巧在户部有个聪明人察觉到了这个漏洞。

“我并非不愿主持公义,只是...无能为力!”

“公子聪明,不妨多想一层,户部尚书大人宁愿丢官,宁愿草菅人命,也不敢承认这协议,怕不是只为自己谋利,而是有权势更大的人想接手这座煤矿,这才要逼迫沈万三出局。”

《大明新法》。

收回银子已经来不及了,户部事实上已经毁约。

“我虽为公主,却是后宫之人。朝廷的事,无论是母妃还是我,是一句话都不能说的。”

“等沈万三伤势痊愈后,你还要劝告他,莫要留在京城,否则我也保不住他。”

宋七正刹那间心如死灰。

这条律令的本意是为了保护那些无权无势、地位卑贱的商人,但实际执行下来,却成了很多商人的催命符。

沈万三,正在此例。

半年前,大明皇帝朱瞻基下令内阁及六部,制定了一部新法:

宋七正不甘心问道:

“既如此,公主能否和户部说说,让他们承认了这协议,不行吗?这煤,总是要人采的呀,大不了,他四,户部六。”

索菲亚摇头:

权势更大的人吗?

索菲亚贵为公主,一句话都不能说;这个人却能通过户部,接手一座储量惊人的煤山,还逼得尚书大人草菅人命,狼狈为奸。

解决不了事情,难道还解决不了一个小小的商人嘛!

与《大明律》、《大诰》不同,《大明新法》主要针对官府贸易。

新法有令,凡官府与民间、西洋诸国签订的协议,官府不可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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