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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嗣的随笔

10.15

在路灯上跳舞,芭蕾舞裙,白的,比雪更白。如果你在北边把玩过雪,你就会知道雪只有在天上才是白的,落了地的雪永远是五颜六色的,雪的颜色是与它接吻的颜色,鞋底的黑色,尿骚的黄色。这芭蕾舞裙的白,是在墨乌庞大的黑纸上,笔尖用那白墙的涂料重重一点,是那种刺眼而又刚毅的白。芭蕾舞裙一瓣一瓣的,似花,更似《天鹅湖》里的天鹅毛,可能是刚拔下来的。鞋子,是一只与另一只的水晶鞋,左脚上的大抵是灰姑娘与她厮守一生王子的定情信物,右脚上的,多半是她姐的。转着,转着,这芭蕾舞者对芭蕾舞的理解和舞台下的人一样深,“芭蕾舞就是原地转圈”,明显,一代宗师。灰姑娘她姐的鞋,像个碾盘,碾磨着路灯的秃顶,天鹅的羽毛肆意奋力飞舞着,环绕着舞者的腰胯,路灯的光是淡黄色的,淡黄色的光晕拥抱着路灯足下的土地。远看,黑天,静谧,舞者洁白而又规律旋转,她的裙摆下,是黑天白裙下的第三抹颜色。

注:“路灯上跳舞”一词,出自谢嗣于2022年10月15日的文章,《路灯上跳舞》。

后记:本文原先构思,围绕路灯上跳舞,即:地点,路灯上;事件,跳舞。而其余的包含人物、事件、起因、结果、结果等方面,在行文中不断变化。原先构思中,类似于,描写每个人物一句话,交融,达成前言不搭后语的效果。即为231423111424142。但是,由于水平有限,决定每个人写一段话,即为1234。又但是,第四个人物原先为一个农民,不忍心写了,并且塑造第三个人物时灵感枯竭,过于踌躇,最后就成了123的效果。希望在明年重写时能达成第一版的效果。

路灯上跳舞。

在路灯上跳舞,身型臃肿、肥硕,毛长,看着就扎嘴,腥。皮肤粉红的,夹杂满了黄褐色,也可能是黄褐色的皮肤夹杂了粉红。尾巴卷了好几个小圈,可能其实就是用笔画上去的,画技大概是两三岁小孩,反正绝对超不过五岁。头是猪头,眼睛是猪眼睛,鼻子是猪鼻子,耳朵是猪耳朵。黄昏是黄色的,鸭蛋黄,像是六岁小孩用蜡笔画的火,平底锅煎整头猪,配菜鸭蛋黄。猪那么大,平底锅煎的下吗?废话!用笔画的火,是杀不死猪的。猪在路灯上跳舞,与其说是跳舞,不如说是努力让自己的四只蹄子留在路灯上,才不断扭曲着身上的肥油,波涛汹涌。可是猪为什么要一定留在路灯上?明明路灯下的,才是光明啊!难道说路灯上更接近黄昏?难道说猪压根就不喜欢路灯下的光?难道说喜欢这种费尽全力才能停留在路灯上的日子?路灯才十米高,只要猪跳下来了,就能永远沐浴在光之下了啊!其实猪喜欢跳舞,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在路灯上跳舞,这是真正纯粹的踢踏舞。路灯顶不知是因为芭蕾舞鞋旋转的摩擦还是还是肥油的浸润,绝对的火烫。小黑皮鞋一次次抗拒着与炙热灯顶碰撞,却又一次次与其碰撞。为什么黑皮鞋不会飞?这是一个永恒的难题,不过在这里或许能够得到答案。因为天上落着臭鸡蛋雨,所以向上飞不值得,因此,黑皮鞋不会飞。欢呼!故障!取悦!划龙舟!舞龙狮!舞者身形扭曲而又抽搐,令人想起了从前忘记了现在,这啊,才是天底下最美丽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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